序 前言 導論 第一章 神的主權 第二章 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 第三章 傳福音 一、傳福音是什麼? 二、福音的信息是什麼? 三、傳福音的動機是什麼? 四、應該怎樣傳福音? 第四章 神的主權與傳福音 一、「神有至高主權施恩」的信念,不會影響傳福音的本質與責任。 二、「神有至高主權施恩」的信念,會是我們佈道成功的唯一盼望。
華人教會提到巴刻,首先會想到他的名著《認識神》。這本書在國外已銷售逾百萬冊,而該書封底文介紹他的其他著作時,只提到本書《傳福音與神的主權》,可見其重要。
中華福音神學院白德理教授(Andrew W. Butler)曾這樣論到巴刻:「他不為學問而學問。他接受學術思想及一般人的生活,而在中間搭起一座橋。他把重要的概念從思想界引渡到一般人的生活中。」(〈校園雜誌〉1981年3月號)這樣的觀察用在本書,真是貼切極了——「神的主權」是一個深奧的神學論題,「傳福音」是每位基督徒都應該有份的服事,很多基督徒雖覺得二者隱約有關,卻又無法探究。巴刻則在本書中把二者的關係闡釋得非常清楚。如果您在傳福音過程中累積了一些問題,甚至疑惑,讀完本書必有收穫。
本書曾列在〈校園雜誌〉2000年11月號「宣教好書30種」內,並被評為「必讀」、「好書」、「容易」,後者的意思是「可能思想很深刻,但對初次閱讀宣教書籍的人卻是容易消化的」,這也見證了作者的寫作風格。本書這次修訂,經三位編者從文學、宣教、神學角度審閱,務求保存原書簡潔的文筆,冷靜的思考,神學的脈絡,以求帶給讀者最豐富的領受和最愉快的閱讀經驗。
【作者簡介】
巴刻(J. I. Packer, 1926-2020)
英國神學家、作家與教育家。
生於英國西南方的小城鎮Gloucester,出生卑微。1933年,因受到同學的霸凌追打,在倫敦街頭遭到麵包車撞擊,頭上留下很深的凹痕,他稱這意外是他「生命的一部分」。進入牛津大學後決志信主。巴刻靠獎學金完成學業,並獲得牛津大學神學博士。
他的論文是研究清教徒巴克斯特:Redemp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an in the Thought of Richard Baxter。完成論文後,在伯明罕(Birmingham)的聖公會展開三年的服事。巴刻先後擔任多所神學院的教授。他持守改革宗神學,屬於加爾文主義者,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福音派領袖。1978年簽署〈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〉,聲明聖經無誤立場。1979年移居加拿大,在溫哥華維真(Regent College)神學院執教,擔任系統神學和歷史神學教授,直到退休。
1954年與Kit Mullet結婚,婚後領養三名子女。